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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7 浏览:5175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经审核,崔宏亮等1821人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4年第八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4月24日
相关信息: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6年版)的公告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品质住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信息数据标准》的通知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第34号令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改善型住宅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第二批)的公告
电话:025-86631268(信息采集、国监继续教育)、85697800(监理)、83309567(财务)、85406676、52362739(招投标)、83300125(会费票据)
E-mail:jsjlztb@163.com 邮政编码: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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