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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3 浏览:2540
苏建价〔2024〕14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
为进一步推动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保护传承,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古建筑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对应的费用计算规则,现予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版)中的古建部分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12日
相关信息: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治技术措施与指导手册》的通知
▪ 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江苏省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等8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标准设计)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识别及施工安全作业指南(试行)》的通知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标准化图则的通知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既有建筑改造和加固工程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5年版)的通知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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