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首 页 > 政府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 |

时间:2020-07-30 浏览:5721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现将《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工作方案制订改革措施,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我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33216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信息: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 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铁路局 国铁集团 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6年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智慧工地应用场景典型案例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业绩信息管理的通知
▪ 扬州:完善质量全链条监管 纵深推进群众住房“堵漏裂臭”专项整治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江苏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江苏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电话:025-86631268(信息采集、国监继续教育)、85697800(监理)、83309567(财务)、85406676、52362739(招投标)、83300125(会费票据)
E-mail:jsjlztb@163.com 邮政编码:210008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