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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19 浏览:3713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李颖等1074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宁双全等40人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如对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其书面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接收、确认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对于多个证书注册在不同单位的人员,如未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说明,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的名单中有问题的人员(包括违法违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不予注册的情况)向我中心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三层316室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68313292,68362887
联系传真:010-68357559
附件:1.李颖等1074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宁双全等40名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相关信息: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6年版)的公告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品质住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信息数据标准》的通知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第34号令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改善型住宅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第二批)的公告
电话:025-86631268(信息采集、国监继续教育)、85697800(监理)、83309567(财务)、85406676、52362739(招投标)、83300125(会费票据)
E-mail:jsjlztb@163.com 邮政编码: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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