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首 页 > 政府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 |

时间:2020-12-11 浏览:5436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同时废止。
2020年11月25日
相关信息: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 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铁路局 国铁集团 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6年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智慧工地应用场景典型案例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业绩信息管理的通知
▪ 扬州:完善质量全链条监管 纵深推进群众住房“堵漏裂臭”专项整治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江苏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江苏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电话:025-86631268(信息采集、国监继续教育)、85697800(监理)、83309567(财务)、85406676、52362739(招投标)、83300125(会费票据)
E-mail:jsjlztb@163.com 邮政编码:210008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