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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27 浏览:602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根据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政务办《关于开展我省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1〕177号)要求,本机关对照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有关失信行为认定规定,对本机关现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和修改以下规范性文件。
一、废止三个规范性文件相关信息: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技术导则(2025版)》的通知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估价表》和《江苏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的通知
▪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推进全省智能建造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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