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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1 浏览:3408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
为尽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在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上产生更大政策效应,现将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
二、提前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三、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留抵退税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密切配合,上下协同,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优化退税服务,提高审核效率,加快留抵退税办理进度,强化资金保障,对符合条件、低风险的纳税人,要最大程度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简化退税审核程序,高效便捷地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同时,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确保留抵退税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17日
相关信息: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6年版)的公告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品质住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信息数据标准》的通知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第34号令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改善型住宅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第二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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