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苏发改经改发〔2018〕268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厅管社团涉企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计〔2018〕24号)有关法规规定及《江苏省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协会章程》,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用途
本着“为会员服务,促进行业发展”的原则,会员交纳的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同时用于协会秘书处办公费用开支。严格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使用会费,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协会的资产管理规定。
二、会费标准
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
1.会长、副会长所在的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8000元;
2.常务理事所在的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6000元;
3.理事所在的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4000元;
4.其他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
三、交纳会费的期限和办法
1.会员交纳会费的时间为每年3月31日前。
2.会费统一由江苏省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协会秘书处管理。会员单位交纳会费后,由办公室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并及时将会费收据发送至交费单位。
四、会费管理
1.江苏省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协会由秘书处严格按收费标准和时间统一收取会费。
2.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对会员交纳的会费进行管理,坚持合理支出,节约使用。
3.秘书处每年定期向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状况。
五、其他
依据《江苏省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协会章程》,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凡无故一年不交纳会费并拒绝补交会费的会员单位,将视为自动退会。被取消会员资格的单位,在补齐所欠缴的会费后,经批准后方可恢复会员资格。
本办法自第五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江苏省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协会
电话:025-86631268(信息采集、国监继续教育)、85697800(监理)、83309567(财务)、85406676、52362739(招投标)、83300125(会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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