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监理文件

关于开展单位会员信用评估的通知

发布:2020-03-06  浏览:13588
中建监协[202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及各分会:
  为推进工程监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自律监管机制,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打造诚信工程监理行业,促进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20年工作安排,今年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在会员范围内开展“推进诚信建设,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活动,启动单位会员信用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程序
  1.2020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和各分会做好单位会员信用评估准备工作,2020年7月开始单位会员信用评估;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或各分会负责本地区或本行业单位会员自评估结果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单位会员信用真实情况有反映的,应责成相关单位核实、纠正,公示期结束后请将单位会员自评估分数和公示情况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联络部;
  3.在单位会员自评估并经省级建设监理协会或各分会公示后,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汇总,并记入单位会员信用档案,在会员内部适用。
  二、评估内容
  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资质、团队建设、依法纳税、员工权益保障、员工教育投入、技术装备;
  2.优良信用信息,主要包括:获奖、表扬、科学技术创新成果与应用、三体系认证、社会贡献、协会活动;
  3.不良信用信息,主要包括:违规行为、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考核缺项、黑名单、恶性竞争、信息失真、外地分支机构管理缺失。
  三、评估要求
  1.单位会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信用评估标准(见附件1)自行评估,不得弄虚作假;
  2.单位会员自评估结果须按规定公示。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和各分会要重视此项工作,要安排人员负责和指导此项工作的开展。协会将成立诚信建设指导组,负责指导信用评估工作。
  4.严格执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依法依规加强信用管理。
  四、评估得分计算方式
  最后得分X=基本信息得分×30%+优良信用信息得分×30%+不良信用信息得分×40%.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附件:
  1.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评估标准(试行)》
  2.《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管理办法》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管理办法实施意见》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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