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2026-06-01  浏览:101

苏建安生〔2026〕85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城市管理局,南京、无锡、苏州园林(市政)局,南京、徐州、苏州市水务局:

今年6月是全国第25个、全省第33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26〕26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现就开展202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组织中心组学习、发表理论文章、评论言论、实践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阐释,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大力培育全行业安全文化,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建筑施工企业、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一把手话安全”“安全大家谈”“项目经理讲安全”等活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高频次推送安全知识、典型事故案例与警示内容;组织园林绿化企业开展施工养护作业、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等安全知识宣教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深入排查整治行业领域风险隐患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围绕今年活动主题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一)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管格局,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推动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二)开展典型事故隐患类比排查整治。深入落实“警醒、警戒、警示”机制,用好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既有建筑等行业领域事故清单、风险清单,聚焦薄弱环节开展事故隐患类比排查整治,强化“排查、整治、验收、销号”全过程监管,防范同类事故反复发生。开展典型事故复盘推演,深刻剖析事故背后的标准规范、现场管理等深层次问题,推动把隐患当成事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隐患,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堵塞漏洞、补齐短板。

(三)开展全员查找风险隐患行动。持续推进建筑施工、燃气、供排水等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充分发挥12350电话举报热线、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查找隐患”功能,推广“我要拍隐患”小程序,帮助作业人员发现身边的风险隐患,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推动健全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对投诉举报属实的按规定予以奖励。

(四)开展系列应急实战演练行动。坚持全员覆盖,广泛组织以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为重点的数字推演、实战模拟和综合演练。建筑施工、燃气等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实用的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提升人员的现场应急处置及快速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6月1日,我厅将在盐城举行202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厅将联合相关单位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巡讲”“2026年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活动内容另行通知),各地要广泛动员,鼓励广大群众、企业积极参与竞赛,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和知识竞赛、安全生产项目观摩交流等活动,以赛促学、以学促行。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突出行业特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城市公园、小区公共服务空间、项目工地等设立安全咨询平台,普及安全用气、安全施工、安全用房等法律法规知识和应急避险常识,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问题。

(二)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地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六化”建设,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城镇燃气安全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在人员密集场所发布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通告,常态化开展动火作业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常识;加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和问题“瓶灶管阀”更换政策社会宣传,引导广大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进小区、进户改造工作;指导物业企业深入宣传燃气、用电、防火、电动车等安全知识,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群等,定期推送警示案例和安全知识,常态化提醒居民落实“三清三关”;依托多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农房气象灾害防范宣传,提升农民防灾意识及主体责任意识;结合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便民服务措施、安全防范事项等内容,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安全生产意识,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三)大力培育安全文化。各地要加强社会公众安全宣传,大力开展城镇燃气、既有建筑、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众号、媒体、网络、公共电子大屏、电梯广告屏、应急广播等媒介,将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知识落实到“最后一米”。要积极培育安全文化,鼓励各地结合地域和行业特点,组织创作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微电影、短视频、挂图、读本等安全文化精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安全知识,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生动局面。

各地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检验政绩观的重要标尺,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坚持节俭规范举办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请于6月3日前报送1名联络员信息,6月26日前报送典型做法和经验总结。

联系人:丁侦原,025-51868613;电子邮箱:4618568@qq.com。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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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5-86631268(信息采集、国监继续教育)、85697800(监理)、83309567(财务)、85406676、52362739(招投标)、83300125(会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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